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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闻网海口1月14日电(记者陈凯姿)《海南省污染许可管理条例》近日审议并通过。 记者14日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法将从3月1日开始实施。
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由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污染许可证明确记载了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噪音等各要素的环境管理要求,实施了“一证式”管理。 进一步加强污染物排放部门污染防治主体的责任,要求企业事业部门持有污染物,凭证书排放污染物,必须亲自检查、建立台帐,定期报告和自主公开相关情况。 条例还提出了“设置污染物排出口的新闻化标志板”的规定,通过扫描二维码来执行“卡式管理”。 另外,条例进一步压缩污染防止许可证的签发期限。
根据相关要求,污染许可管理制度今年内实现全覆盖,全部包括在污染许可分类管理名单中的污染单位,必须持有污染许可证的污染。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孔令辉表示,条例没有进行为减轻公司负担、减少行政审批数量、单纯减少某种污染物排放而引起的污染转移,对第一污染物实施了更严格的总量控制。 海南其次迅速开展固定污染源的整理整顿和污染许可证的发放登记工作,在全省统一固定污染源数据库,实现“一个平台、一张地图、一个数据、一个标准规范”的新闻化管理。
标题:“海南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地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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